第五节航空货运代理在中国
中国的航空货运代理业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逐步发展起来的。1984年以前,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是我国唯一的货运代理,是外经贸部下属的各专业进出口公司的货运总代理,也是航空公司的代理。中国外运下属的北京空运公司是我国最早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由外运独家代理变为多家经营,经济成分由全民所有制发展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所有制形式。
1991~1994年是中国境内国际货运市场发展的高峰时期,承运人和货运代理效益颇丰。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国际货运呈现出薄利多运之势,对货主大为有利,而承运人乃至货代企业,则感到竞争加剧,盈利艰难。市场竞争迫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只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为航空公司承揽货源,以信誉、服务质量和实效获得相应服务效益。
到1992年7月底,经营航空货运代理业务的公司达290多家,仅北京地区的货运代理公司就有20多家。截止到2003年11月,全国共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4200多家,其中,相当一部分具有空运业务代理权。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外运发展)是全国第一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空运物流公司,拥有遍布全国的业务网络和国内最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具备全球性的空运代理资源,是具有高效率、全方位国际、国内运作能力的国内空运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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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航空货运代理的出现及其作用
采用航空运输(简称空运)方式进出口货物,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如出口货物在始发机场交给航空公司承运之前的销售、接货、订舱、制单、报关和交运等;进口货物在目的地机场从航空公司接货、接单、报关、送货或转运等。这类业务航空公司一般不负责办理,因而专门承办此类业务的行业——航空货运代理业——便应运而生了,而其经营主体则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航空货运业务分为通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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