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三字经》
刑法当中有各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情形很多,不太好记,而且有的情形是“可以”,有的又是“应该”,一不留神就能搞混。为了方便记忆,于是网上就流传着各种版本的顺口溜,下面的这个,我认为是目前各种版本中的上品。大家瞧瞧:)
1、中无损 应当免
2、中有损 应当减
3、未成年 应从减
4、仅从犯 应全三
5、防避胁 首大功 应减免
6、轻且首 种自铲 可以免
7、聋又哑 预或盲 可全三
8、未唆精 首或功 可从减
9、外已罚 立大功 贪万退 行介贿 追前交 可减免
解说:
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所以要贪别过一万,否则就没戏了,呵呵)、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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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对刑法部分的考试的基本要求是:系统掌握刑法的体系、结构和各知识点;准确把握刑法基本原则和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正确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原理;全面理解排除犯罪的事由、各种犯罪形态的特征与成立条件;弄清各种刑罚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以及在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熟练掌握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常见罪、多发罪、严重罪、疑难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犯罪之间的区别;熟悉刑法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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