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硕博网推荐:
美国斯特福大学IMBA学位班 ·美国瑞恩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博士学位班 ·美国加州州立大学PHD
·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
首 页研 究 生在职博士在职研修MBA/EMBA高考频道自考成考报考指南招生动态热点动态名词解释合作疑问解答 资 讯IT 培 训教育新闻论文中心时事聚焦试题中心资格认证政策法规英语外语教育资源就业求职申硕在线视听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硕博网 > 资格认证 > 职业认证 > 司法考试 > 文章正文
司考刑法重点法条解读(51)——分则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司考刑法重点法条解读(51)——分则
【重点法条】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条】 《刑法》第191、349条。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是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所谓明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2年12月《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就可以认定为“明知”。
2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即可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 实施多个行为的,如窝藏后又转移、转移后又销售的,也只定一罪,而非数罪。但罪名的表述应当作适当的选择。注意这里的“收购”既包括买赃自用,也包括为给他人使用而买赃。如果为销售而低价收购,则实为销售赃物罪。
3注意本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关键看事前有无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人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而不再定本罪。
4注意本罪与其他窝藏、转移、隐瞒特定赃物犯罪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窝藏、转移的 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赃物的,应定第349条的窝藏、转移毒赃罪。

【重点法条】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法条】 《刑法》第277条;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 年8月29日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4月8 日《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司法实践中大家十分关心这样的一个问题,即有关部门包括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仲裁书、调解书等是否属于本罪的对象呢?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这表明,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本身并非法院的判决、裁定之法定范畴,不能直接作为本罪之对象,但为了执行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以执行这些文书为内容的裁定,如果相关义务人员仍拒绝执行的,则就有可能构成本罪了。
2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法院的裁判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对于对法院的裁判负有 履行义务的单位,根据《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这类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也构成本罪。
3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点:一是拒不执行的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二是行为人必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三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4注意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从本质上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也是一种妨害 公务的 行为。本罪客观方面不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为要件,其妨害公务的内容是特定的即法院裁判的执行。因此,本条相对于第277条妨害公务罪而言,是一特殊法条。
5若行为人以暴力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致人轻伤的,仍应按本罪论处,

[1] [2]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
    热门标签
    精品简章                          更多>>
    ·北京交通大学企业文化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首经贸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国家统计局调查分析师认证及《调查与分析》 ·西北工业大学08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 ·中山大学岭院08MBA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MBA(秋季)招生 ·中南大学商学院发布2008年秋季MBA招生
    新闻热图                          更多>>
    ·研究生推荐免试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北大明年招研将全面收费·今年考研,复试难度增加·我校2006年申报教育部科研项目喜获丰收·校长徐显明教授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2008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指南·执业药师考试指南·2008审计师考试报名·2008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指南
    同等学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