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直属省教育厅的事业单位。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教育科学研究人员6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结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踏实、爱岗敬业;
3、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有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应届、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此外,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上述每篇论文的字数均不少于5000字。
6、在职人员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此外,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①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②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③公开出版20万字左右专著或论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1:基础教育研究人员1名(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有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岗位2: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人员1名(教育学、哲学或政治教育专业;有职成院校或培训机构从事教育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3、高等教育研究人员1名(高等教育学或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有高等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岗位4、教育发展研究人员1名(教育学、哲学或中文专业;有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岗位5、教育史志研究人员1名(教育学或历史专业;有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岗位6、教育评价与信息研究人员1名(教育学或中文专业,具有计算机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及一定的网页制作能力;有教育科研工作经验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直接向本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5)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2、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可直接交到本所或通过特快专递送达本所。联系地址: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人:郑主任,87820507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月18日止。
4、资格审查:本所成立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查合格的发给考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原件供我所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本所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5、信息发布:分别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省人事厅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fjedusr.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
1、考试由本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由本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之后组织面试。面试测评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时事政治。笔试、面试相加后的分数为综合总分。
2、考核:本所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核。
3、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本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本所将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本所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上述网站上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本所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入编及合同登记手续。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毕业学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政治面貌
入伍时间
专业技术
职称
确认时间
原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家庭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报考岗位
笔试成绩
聘任岗位
面试成绩
用人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来源:福建省人事厅网站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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