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于2006年9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暨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和珠江新城院区整合而成的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目标是医疗技术水平总体上体现国内和国际现代化先进水平,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多学科为一体,医、教、研并重的综合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教学医院。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发布本公告。
专业
人数
岗位
资格条件
护理
1
临床护理
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具有以下具体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十年以上三甲医院外科护理工作经验;
3、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外语证书、职称证书 。(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专业理论技能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二)考试办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专业笔试:对应聘者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实际操作考试:对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术进行操作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测评成绩:以面试、专业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三科累计总分计算。
四、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2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 广州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院区人事科
广州市人民中路402号 广州市妇婴医院人民中路院区人事科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且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单位支付。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广州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院区: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 邮政编码:510120
联系人:傅宇洪 区小冰 张静容 联系电话:020-81885213
网址:http://www.gzch.org 邮箱:etyyrsk@126.com
广州市妇婴医院人民中路院区: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402号 邮政编码:510180
联系人:傅宇洪 易灵敏 欧阳少玲 联系电话:020-81872279
网址: http://www.gzfuying.com 邮箱: gzsfyrs@126.com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08年1月31日
来源:广州人事网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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