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计划:录用人数为4名。
二、职位、计划数、学历及专业要求:
空缺岗位名称
申报数
专 业
学历
中共党史教研部
1
中共党史(共产国际
与中国革命方向)
博士
共青团理论教研部
1
社会学
硕士以上
研究中心
1
区域经济学
硕士以上
办公室
1
本科以上
注:1、应聘人员年龄应届硕士毕业生一般在30岁以下,有一定工作经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在35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或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写作能力特别强的可放宽至40岁。
2、应聘教研岗位人员学历要求是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硕士前一学历原则上要求是全日制本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并
要求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3、应聘办公室的人员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三年以上文字写作工作的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2008年5月10日。
2、联系方式: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政编码:410006)
3、联系人:王刚、刘克美
4、联系电话:0731-2780027,2780025
四、笔试、面试或试讲
根据制订的具体笔试、面试或试讲评分标准,校(院)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拟招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或试讲。
五、初选
笔试、面试或试讲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或试讲情况对应聘者进行排名,并报校(院)委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校(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范围主要是到初选人员的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考察情况和进人计划,由校(院)委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厅审批。
八、签订合同
由人事处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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