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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边检总站2007年招警面试工作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1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天津边检总站2007年招警面试工作公告

  一、面试时间

 

  2007年1月13日至1月19日(每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我总站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牡丹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1号,电话:(010)62025544,乘车线路:1、北京站乘地铁,积水潭站下车,乘22、38、726、826路公交车牡丹园下车即到;2、北京西站乘47、21路公交车,牡丹园下车即到)。

 

  三、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的有关规定,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的5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面试人数为251名,总分最低分数线为95.2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具体见下页《天津边检总站2007年招警面试名单》。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闫璞  袁洁

 

  联系电话:天津(1月11日之前):(022)24739033

 

  北京(1月11日之后):(010)62025544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必须于本人面试当天早上8点到达面试地点。截止上午8:50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较多,部分考生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面试,考生可自备午餐;我总站为候考考生联系了方便快餐,餐费由考生自理。

 

  2、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安排内参加面试,无故不参加面试或超出限定时间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笔试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

 

  (2)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笔试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考生,也可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内容中须注明现工作单位。

 

  留学归国人员除需携带上述要求的材料之外,还应携带经教育部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提供的在外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证明。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公安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1寸彩照(此照片另带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面试结束后,请考生等待面试结果,我们将在全部面试结束后(1月23日左右)在人事部、公安部网站上公布体能测试、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本人,体能测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事先准备体检费以及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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