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会考[200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管理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厅、财政厅共同负责,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9日逾期不予以受理(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址:市财政局会计科(办公楼三楼)(县级不设报名点)。
3、报名程序:
(1)、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先由报考人员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填写需字体工整、清晰)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报考人员填表情况的真实性;由报考人员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关证明,到市人事局确认报名资格。
(2)、市财政局根椐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接受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考试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能务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市财政局于2007年8月20日—9月1日期间工作日发放。
(四)考试费用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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