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成年度募集资金将被强制支出
万事皆有规定,行善亦不例外。当越来越多的中国富豪们开始通过设立慈善基金“行善”之时,如何“散财”或许将不再是他们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事情。
记者获悉,一份由民政部起草的专项方案已经上报中央政治局讨论。而这个专项方案的主要指向,即是“非公募慈善基金”——“非公募”的方式如今正在成为富豪成立慈善基金的“主流模式”。在这份上报的方案中,对非公募慈善基金的参与人数以及款项使用都将做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此后,中国富豪的“善举”都将“依规行事”。
“非公募”盛行
身为富豪榜的上榜人物,一手掌控泛海系的卢志强一举一动都引人侧目。2007年底,向来低调的卢志强减持 民生银行股份套现,由此换取的近20亿元的现金去向一度成谜。
然而,此次减持却是卢志强的一次“善举”。泛海常务副总裁余政告诉记者,减持民生银行股份所换取的现金,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将被用于发起成立“民生公益事业基金会”,卢志强因此而投入10亿元现金——这是一只“非公募”慈善基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中国内地,慈善基金从管理方式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公募”和“非公募”基金。公募基金通常由官方发起,并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监管,而非公募基金则通常由民间机构或个人发起,“民生公益事业基金会”即是如此。
卢志强的善举仅是其中一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6月,在民政部备案的非公募慈善基金总量已经达到2300多个。即将谢幕微软的盖茨的“慈善方式”,正在被中国的新兴富豪们纷纷效仿,而这种效仿从2004年就已经开始。“在中国,跟有着严格资质审查的公募基金比起来,非公募基金的监管条件相对比较宽松,只要有人发起,只须在民政部门备案注册即可,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一位长期研究此问题的专家表示。
他告诉记者,目前,承担慈善基金管理职能的主要部门是民政部,主要依据是2004年下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在这份文件中,对公募基金的“起始门槛”做出了800万元的规定,而与此相对,非公募基金只须200万元,他认为,相对较低的资金门槛也在另一方面促使了非公募基金在近年来呈现雨后春笋的状态。
专项规章规范
当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进入其中之时,“非公募”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新问题”。民政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一是非公募基金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动辄以亿元规模计算;二是非公募基金的参与人数越来越多,“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非公募基金的规模、人数都已经超过了公募基金”。他强调,如何管理这样的非公募慈善基金已经成为了一个新课题。
据了解,《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虽然对于非公募基金有相应的规定,但主要集中于设立的资金门槛、性质、法人代表、使用方向等原则性的规定,对于操作层面的关键因素,例如如何使用基金、衡量非公募基金的人数标准等,均未有规定。
长期以来,在学界普遍流行的看法是,相比于公募基金,非公募慈善基金基本游离于现有监管的框架之外,如同资本市场“私募”一样,唯一能够起到约束作用的,只有在发起设立“非公募基金”之初,由参与者共同设定的“章程”,除此之外,法规层面基本空白。
“现在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1月14日,民政部一位分管官员明确告诉记者,一份由民政部起草的方案,目前已经递交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核心是对区别公募与非公募的标准进行明确,同时对非公募慈善基金的发起人的资金使用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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